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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焦西山马兰矿开展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“五责联述”现场述责

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驻山西焦煤纪检监察组关于“五责联述”工作安排部署,进一步压实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工作“三抓三管”责任。12月6日,山焦西山马兰矿组织矿属各部门(单位)负责人开展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“五责联述”现场述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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述责现场,23个部门(单位)负责人依次在台前述本部门(单位)体系构建情况,述履职尽责情况,述制度执行、流程运行情况,述权限、职责界定情况,述廉洁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情况,述“直抓直管”责任落实情况。同时,矿纪委书记魏东在现场依次对述责人员进行提问,并根据述责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。

纪委书记魏东在全体人员述责结束后要求,一是提高思想认识。深刻认识开展“五责联述”是检验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在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工作中是否履职尽责的有效方法,在听台上人员述责时要对比本部门(单位)工作情况,互相学习经验亮点和工作举措,弥补存在不足。二是强化落实执行。要结合实际,立足岗位,端正态度,深入学习、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及矿党委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各项工作,履行好职能部门“直抓直管”责任,严格落实矿“12+10+15”“清单制”“报表化”日常监督工作,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效能,做到防范风险、堵塞漏洞、提质增效。三是加强监督保障。矿纪委要发挥对基层的“指导、督导”作用,持续开展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“每日一学”、大监督早读等工作,做好“监督的再监督”,倒逼各部门(单位)压紧压实体系构建责任,对构建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严格参照“45种情形”精准规范追责问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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